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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库[2012]5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/03/28 00:00发布机关:system
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的通知 (财库 [2012]56 号) 财库 [2012]56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,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,全国人大机关…
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的通知
(财库
[2012]56
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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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库
[2012]56
号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,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,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:
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,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了修订。现将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反馈。联系电话:
010-68552144
,
010-68552269
附件:
1.
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
2.
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对照表
财政部
二○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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