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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库[2012]5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/03/28 00:00发布机关:system

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的通知 (财库 [2012]56 号) 财库 [2012]56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,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,全国人大机关…

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的通知
(财库 [2012]56 号)
财库 [2012]56
 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有关人民团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,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,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,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:
  为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需要,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进行了修订。现将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 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反馈。联系电话: 010-68552144 010-68552269
 
  附件: 1.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试用)
      2.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对照表
 
 
财政部
二○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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